第一,生产者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制定召回计划,并向主管部门备案;第二,主管部门对备案信息做形式审查;第三,生产者发布召回信息,实施召回;主管部门对召回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第四,生产者提交召回报告,主管部门对召回效果开展评估。

  配合召回的流程:目前,生产者会通过挂号信等方式向召回范围内车辆的车主寄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通知书》,4S店等销售服务店会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召回车辆车主。收到召回信息,首先要确认车辆的问题严重情况,如果是与制动、转向、安全带或安全气囊等主要零部件相关的安全问题,即使车辆目前没有任何故障,也一定要及时与4S店联系,预约召回;如果问题不是很严重,也要记得及时联系4S店。

  汽车产品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形或者其他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