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家财政部发布了新的公告,公告内容表示月销售额15万以下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增值税的征收门槛从10万提高到了15万,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这又省下了一笔支出,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的政策。

增值税

增值税

3月31日晚,财政部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明确了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11号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如下:

从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不足15万元(含税)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将免征增值税。同时废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号)第一条,规定月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含该数字)的,予以废止。小型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换句话说,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门槛从每月100000增至150000,《通知》还规定,年应税收入不超过一百万元的小型低利润企业,应税所得减少25%,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百万元但不超过三百万元的部分,减按5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该规定继续得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