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量不得超过5公斤,件数不得超过1件,体积不得超过55×40×20立方厘米包或小皮箱可以带。

2、液体单瓶包装(容器体积)不超过100毫升,总数不超过1000毫升,可以随身带。比如护肤品、洗发精、沐浴露等,超过就必须托运。注:香水限带500毫升。

3、相机、电脑、充电宝、摄影机、电子表都可以上飞机,但充电宝能量额要小于1000Wh可以随身携带。注:每人最多也只能带2个。

禁止携带物品:

1、任何枪支及武器;刀子(包括猎刀、剑以及小刀);尖状/带有锋利边缘的物品,钝器;鞭子、双节棍、警棍或电击枪等武器。玩具枪/枪形物品或看起来像枪的物品、手铐;棒球/板球球棒、高尔夫球杆、曲棍球杆、台球杆等运动装备。

2、当地法律中视为非法物品的剪刀和其他尖锐/带刃的物品(例如:冰镐、指甲钳)。

3、易燃和易爆物品;化学和有毒物品;装有不防溢电池的设备。

4、气溶胶(发胶、香水、含酒精的药品),每件物品不超过0.5公斤/升,总重量不超过2公斤/升。

5、其他被当地法律定义为有安全隐患的物品。其他与上诉物品类似或有相同功能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