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市,有些人为了赚钱会冒险进行内幕交易,但没想到某企业董事长用内幕消息炒股亏损1.39亿,这是怎么回事?有内幕消息还能亏损?这是反向的股神?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没想到最后股票没赢,反而还锒铛入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

今天(16日)下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内幕交易案,犯罪金额超过8.37亿元。一审被告人吴正新犯内幕交易罪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判处被告人李某、车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宝新能源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16年,公司谋求转型发展,拟发展金融业务,寻找相关并购标的。 9月4日,首善财富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正新介绍,宝丽华公司董事长与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相识。

次日,吴正新将相关信息发给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匹配双方进行股权合作。9月13日,两家公司达成股权合作协议。作为双方股权合作的中介介绍人,吴正新全程参与了考察过程,并知晓上述意向。2017年1月3日,宝丽华公司发布重大资产收购停牌公告。同年2月25日,发布了涉及关联交易的转让增资公告,同月27日复牌。

根据相关规定,两家公司的股权合作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6年9月13日至2017年2月25日。吴正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掌握了如此重要的内幕消息,首善集团在这一波买卖中却损失了超过1.39亿元。

很快,爆出首善集团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2019年9月5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首善集团处以罚款60万元,警告吴正新,并处以罚款30万元,因涉嫌内幕交易罪,去年5月19日,吴正新、李某、车某某分别在住处经侦查机关传唤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