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刺槐蜂蜜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沁水刺槐蜂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沁水刺槐蜂蜜

  经中国养蜂学会常务理事会及专家组评审,山西省沁水县被命名为中国蜜蜂之乡,它是继浙江省江山市、安徽省徽州区、重庆市城口县、广西省蒲北县之后被命名的第5个中国蜜蜂之乡。

  沁水县地处太行山和中条山两座山脉的交汇处,全县400多万亩的土地中森林和草地的覆盖面积达到75%以上,在众多的植被中,以刺槐林和荆条林居多,每年5到7月,漫山遍野盛开的槐花和荆条花是优质蜂蜜的主要来源。

  记者了解到,由于蜂农的商品意识淡薄和长期以来自给自足经济的影响,使蜂蜜养殖分散在全县各个自然村,难以形成规模,也使沁水优质蜂蜜产品一直养在深山人未知。此次荣获此殊荣,不仅使晋城市和沁水县的知名度大为提高,而且对发展特色农业集群发展、建设生态晋城、提升优质蜂蜜的市场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沁水县有规模以上养蜂户1200户5.4万箱蜂,养蜂总产值可达3000多万元,名冠山西第一县,瓶装净化蜂蜜市场畅销,更是闻名全国。

  蜂类产品

  地域范围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沁水刺槐蜂蜜特定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经沁水县畜牧兽医局研究决定,并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划定沁水刺槐蜂蜜地理标志地域保护范围为: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全县14个乡镇,251个行政村(社区),地理坐标为北纬35°24′—36°04′,东经 111°55′--112°47′之间。保护面积267660公顷,年生产总量1000吨。

  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产品各项理化指标及质量指标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GB4963-2011蜂蜜》各项规定。2、安全要求:沁水刺槐蜜产品外观特征、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药物及重金属残留指标必须符合GB14963-3-2011蜂蜜标准规定、饮用水符合《NY5027-2001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标准规定,生产过程管理、生产技术要求、蜂药使用、蜂蜜加工储藏运输等管理应符合《GBT21528-2008蜜蜂产品生产管理规范》、《NY5138-2002无公害食品蜜蜂饲养兽药使用准则》、《NYT1241-2006蜂产品加工技术管理规范》、《NYT639-2002蜂蜜生产技术规范》、《NYT5139-2002无公害食品蜜蜂饲养管理准则》及农业部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