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正商誉不需要调整,所谓正商誉指的是你支付的对价高于你所占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那一部分。即。投资30万元购买A公司25%的股份,购买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00万元。正商誉30-100*25%=5万。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是30万元。需要调整的是负商誉的情况。所谓正商誉指的是你支付的对价低于你所占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那一部分。即。投资30万元购买A公司40%的股份,购买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00万元,负商誉30-100*40%=-10万元。你用了30万元就购买了40万元的资产,属于老股东让利给你10万元。需要调整。初始投资成本依然是30万元。得到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借:长期股权投资10贷:营业外收入10调整后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40万元。注意调整负商誉取得的利得收益及营业外收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做纳税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