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怎么注册

申请个人营业执照时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住所以经营者身份证载明的地址为准。

申请登记为家族企业的,应当由主办经营者登记为经营者,所有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签名确认。

2.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由申请人签字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应当标明委托事项、权限和委托代理有效期。

3.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提交自有房产产权证复印件;提交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原件和出租人产权证复印件(免费使用的,提交业主允许使用的证明原件和业主产权证复印件);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在农村租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的,还可以由房产所在地的乡镇政*出具证明);

如果出租人是酒店、餐厅或有形市场,提交酒店、餐厅或有形市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军事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县(市、区)、乡(镇)、村、街道的门牌号。

5、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应当提交;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和登记的,无需提交。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执照副本;

7.申请登记为家族企业的,提交户口本或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参与经营的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记录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