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备案是指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对外活动中使用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与单位经营管理相关的专用章盖上企业的名称后,经有关部门或单位核准登记,并在企业内部使用的行为。公章备案必须办理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必须有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办理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明。备注:所有备案事项都需要加盖企业印章。印章备案有时限要求,如需延长时间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申请手续:在市、县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在省政务大厅窗口办理,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办结;或通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上办理(仅限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公章备案流程

1、根据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政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申请,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企业提交材料逐项审查,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

其中: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包括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并加盖公司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③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税务登记证正本: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和《税务登记信息》上载明的姓名,同时还应提交原件证明。企业不能提供的,不予办理。

2、经申请人确认无误后,出具《公章/印鉴使用确认书》。

印章首次备案或变更后再次使用时,应当及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印章首次使用超过一次,需再次办理备案手续,并且备案后的印章必须经过备案的业务部门再次使用。注意,印章备案前,应当认真核对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印章来源渠道。确认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字并加盖印章或者公章的专用章或者印鉴章专用章或印章上所加盖的法人、经办人信息签字(盖章)和申请人公章/印鉴使用确认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公章备案管理部门留存。印章备案后,原备案章即失效。

3、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结备案手续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向申请人发出《责令限期办理通知书》,责令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并做好相应记录。

被责令限期履行后,申请人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到指定的登记机关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对拒不整改或不能提供违法事实及处理意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申请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印章备案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注意事项也需要企业及时掌握。对于公章使用和管理方面不懂的朋友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我们将为您提供一对一咨询。另外企业在印章使用和管理方面的问题是非常多、非常复杂的,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去学习和了解。如果您觉得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可以收藏起来哦。点击右上角“…”按钮,选择关注或转发本条微信,将会有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