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时会有过渡费,过渡费是什么意思?按照什么标准发放?今日就由PChouse为你一一解答。

  临时安置补助费是指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过渡期可能发生费用的补助,通常又称为过渡费,补助对象是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由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般18个月每平米10元,每6个月一发,超出18个月增加150%,超出21个月增加200%。也就是说前三次你应得的过渡期补助费为10*6原房屋面积,第四次为15*3原房屋面积,第五次往后的为20*6原房屋面积。

  关于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在国务院颁发的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里没有具体的规定,而只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地方根据该条例制作的地方性法规里对此有所规定。比如浙江省规定:

  1、搬家费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发给。使用临时周转房的,迁往正式安置的房屋时,应当再次发给。

  2、被拆迁人或承租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与被拆迁房屋相同面积、地段的住房租金平均价格确定,计算期限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搬离被拆迁房屋之日起至得到安置后4个月止。拆迁人超过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用房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按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超期未作安置的,除继续提供周转用房外,还应支付规定标准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3、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有权选择具体过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