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品房都需交付,商品房的交付条件有哪些?今日就由PChouse为你一一解答。

  根据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其中,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交付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直观的反映在应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备案表不仅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还反映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认可文件、环保验收认可文件等许可文件内容。开发商能够取得该表,就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交付使用的标准,购房人可以安心接收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