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在新泰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全省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在新泰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新泰市公家法院经审理查明,二0二0年仲春5日二持久许,被告人公某饮酒后重新泰市翟镇刘官庄社区返回大港社区,在该社区新冠肺炎防控卡口检测登记落伍入,至二2时来到。约二2时二0分,公某不外法来由哀告再次进入大港社区,被执勤人员刘某某等人拦截劝返,公某遂辱骂殴打刘某某及闻讯前来禁止的执勤人员张某某等人,致刘某某、张某某等4人眇小伤。

  

  全省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在新泰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全省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在新泰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新泰市公家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公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不平从疫情防控值班人员阻挠,逞强耍横,殴打他人,毁坏社会次序,致4人眇小伤,情节卑劣,其举止已构成挑战生事罪。被告人公某曾因犯挑战生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又犯本罪,系累犯,该当从重赏罚。公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毕竟后果,有坦白情节,强逼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赏罚。赏析考量其犯罪毕竟后果、实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全省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寻衅滋事犯罪案件在新泰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