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报警器使用方法_百科_产品

  在火灾报警控制器发生火警或故障等警报情况下,可发出相应的警报声加以提示,警报声能被手动消除(按下“消音”键),即消音操作,当再有报警信号输入时,能再次启动警报声音。

  自动报警系统显示火警信号后,应首先按下“消音”键消音,再依据报警显示号确定报警点具体位置,然后利用电话、对讲机通知巡查人员尽快到现场查看是否有火情发生。有火警发生可按下最近的手动报警按钮(按钮按下后则不能自动复位,以备电气维护人员查找报警点),控制器将发出声音报警。

  若探测器反复进入报警状态,则为探测器故障,应将报警点屏蔽,使探测器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屏蔽方法如下(此项由电气维护人员操作): 1.记下故障报警探测器的编号。如:01034511 2.按下“屏蔽”键

  输入故障报警探测器的编号。如:01034511。再按下 “确认”键 4.按下 “复位”键,再“确认”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

  当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某个区域有报警信号,应由该区域的当班人员进行处理,做好相应的记录;若属误报,需通知电气维护人员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