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申请(劳动法不定时工作制)
劳务输入公司能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吗?
我们公司的一批销售人员是通过一家劳务公司派遣过来的,由于销售岗位的工作形式灵活多变、工作时间富有弹性,因而我们为这批销售人员向劳动局申请了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但是,目前当我们把一位销售人员退回给劳务公司时,该员工向我们公司主张加班费用,其所依据的理由是劳务公司作为他的真正用人单位并没有申请过适用不定时工作制度,因此他有权对于超时的工作索要加班费用。PCo.,Ltd. PCo.,Ltd: 与其他劳动关系问题相比,工时制度问题与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休戚相关,即便对于同一个职位,不同的公司完全可能存在不同的管理方法以及岗位要求,因而那些直接使用劳动力、设置岗位的用人单位更加适于提出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申请。从目前的状况看,也有一些劳务公司对某些典型的派遣岗位申请适用不定时制度,然而这并不能否认劳务输入公司自行申请的权利。进一步分析,我们认为劳务输入公司的申请行为并不针对所派遣的具体劳务人员,因而即便劳务人员被更换或解聘,公司针对岗位所申请的不定时工作制度仍然有效,对于继任者仍然具有适用效力。 从贵公司的案例来看,我们有两点意见可以和您分享。首先,根据前述分析,贵公司直接申请的不定时工作制度可以适用到被派遣的劳务人员;其次,员工仅仅依据其不适用不定时工作制度就主张可以获得加班费用,这也是缺乏依据的。毕竟,加班行为的存在取决于用人单位对于超时工作的确认或超时工作的合理性,对于加班费用的主张,员工还是承担一定的举证义务。★特约撰稿翟惟清
67哪些情况下,企业可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不定时工时制度指的是什么? 不定时工时制度。它是指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间限制的工时制度。《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批准。
什么是不定时工作制,企业如何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度呢?
李先奇律师解答:您好,不定时工作制,也叫无定时工时制,它没有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需要连续上班或难以按时上下班,无法适用标准工作时间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而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是中国现行的基本工作时间制度之一。下列企业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1、本市市属企业及由市属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2、投资额在壹千万美元以上或在虹桥、间行、漕河泾开发区内的外商独资企业:联营一方为本市市属企业的本市与外省市联营企业;3、要求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除上述企业外,区域内其他企业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交的材料:1、预先到上述受理部门领取并填妥《上海市企业职工实行其他工作时间申请表》(一式四份);2、书面申请报告;3、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申报。
怎么填写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
这个有什么好急的啊,生产经营特点:因企业订单不确定因素多,每年1-4月份属于淡季,其它季节又相对繁忙,因此采用按年度调整员工生产与休假比较恰当,特向贵局申请以年度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盼批复。 即可。
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到底是用人单位去劳动部门申请,还是用工单位去申请呢?
哪个单位跟劳动者签合同,该单位就应该向劳动部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