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首先,要判断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从客观上来看,如果出租房的建筑质量和使用寿命无法达到相关要求的话,那么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其次,对于一些可能要拆改房屋使用功能、改变使用用途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出租,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对此,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那么遇到这样的情况,承租人是否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合同之后怎么救济呢?

1、房屋安全隐患的认定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动或者改建房屋用途。”因此,出租房屋时,如果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存在其他的问题,那么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或者其他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定。第四条:“商品房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当保证房屋承租人享有必要的权利和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二十一条“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属于危房、危险房屋或其他不符合居住安全条件的房屋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房屋承租人。”这是我国关于房屋安全隐患问题作出的明确规定。

2、房屋的安全性鉴定

房屋安全性鉴定,是指对已经损坏的建筑结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并出具相应报告的一种鉴定方法。这是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前提条件。在实践中,很多房屋可能已经出现了安全问题的情况下,承租人并不知道如何去维权,此时房屋出租人的做法是拒绝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解除合同的。对此,房屋管理部门、律师应积极与出租人沟通,向其告知出租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和法律后果。承租人在解除合同后也要及时申请鉴定机构对该房屋进行安全性鉴定,以确定房屋的使用功能是否发生改变。

3、出租房是否能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承租人过错致使租赁房屋遭受重大损失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出租人来说,其有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条件妥善处理合同纠纷。对于承租人来说,其有义务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因出租人擅自拆改房屋使用功能而侵害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房屋发生了出租人拆改的情形,如果严重影响了房屋的安全,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和赔偿违约金。对于房屋出租人而言,其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还要承担违约责任不能让出租房恢复原状或损害其利益。

4、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依法约定了解除权,人应当在解除权人提出解除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通知对方。经通知,解除权人未接到通知的,解除权人可以自行解除合同。在出租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而导致合同解除时的,承租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租人对房屋进行了擅自拆除的话,那么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恢复原状状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