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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做好中小学2020-2021学年下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我市中小学校在 2020— 20 21 学年度下 期期末统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考试范围及内容
1、小学阶段:数学100分;语文80 分;英语6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
2、初中阶段: 数学120分;(含附加题40分和解答 题90分以上两部分)。 语文110分,(包括基础知识70分的卷 面答题与阅读表达50分为内容的综合 测试); 英语130 (含笔试10分+口试 30 分),物理85分 ,化学65分 。 体育与健康45元/人 /次 ;音乐35 元/ 人· 次 、美术25 元/ 人 ·次的费用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承担;信息技术15 元/人o次 由市教育局负责收取并组织上机操作考核;道德 与法治55元/人 o 次 的试卷费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发放给市 教育局和各有关单位使用。
3、高中阶段:(除体育 外) 语数外三科150分; 物理 100分; 化学75分。
二、考试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生于7 月下旬至8月上旬进行学期末 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成绩呈现方式
学生考试成绩按等级制记入个人档案或学籍系统。 成绩评定采取百分 制形式,60-69为良好,70以上为优 良,80-90为中良,90 以上为上等,100以上为优秀。
四、考务要求
1、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厅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 考点设置等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开考,防止因故缺课漏 试现象发生。
2、严格实行网上阅 卷评分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违规违纪行为。
3、加强安全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 工作。
4、对在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的 学生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相关事项
1.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做好宣传引导工 作,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 和学校的放假日期以及假期作业布置情况。
2. 各校不得提前开学上课,也不得随意缩短放 假天数或者延长暑假时限。
3. 市属中学原则上不举行毕业班升学模拟 演练活动,如需举办应报经市**批准同意后 方可组织实施。
4. 中小学校要在假期间妥善保管好学 生各类学习资料和生活用品,注意防火防盗防灾减灾 防疫防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