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来主义和送去主义

“拿来主义”和“送去主义”分别指在对待西方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上我们所应持有的态度与所应采取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文化上的“拿来主义”和“送去主义”。从“五四运动”以来,学界一直在如何对待和协调中西文化的问题上争论不休,从胡适先生的“全盘西化”到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再到当今国学大师季羡林的“送去主义”,这些观点和看法都是中国学者们在对中西文化做出反思和比较的基础上所提出的真知灼见。

“拿来主义”一词曾被鲁迅用来指我们对待外来文化所应采取的态度和方法。该词出自鲁迅的《拿来主义》一文。在该文中,鲁迅写道:“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新人,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后来“拿来主义”被引申为在对待西方文化上,我们所应采取和持有的一种态度和做法,即“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把西方的和其他民族的好的文化资源按照我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统统拿进来,作为养料,建设我们的现代新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