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十二章里仁篇

《论语·里仁篇》本篇是《论语》的第四篇,这一篇包括了儒家的若干重要范畴、原则和理论,对后世都产生过较大影响。又名《论》。

本篇是《论语》的第四篇,包括26章,主要内容涉及到义与利的关系问题、个人的道德修养问题、孝敬父母的问题以及君子与小人的区别。这一篇包括了儒家的若干重要范畴、原则和理论,对后世都产生过较大影响。

出处介绍:《论语》成书于春秋战国之际,是孔子的学生及其再传学生所记录整理。到汉代时,有《鲁论语》(20篇)、《齐论语》(22篇)、《古文论语》(21篇)三种《论语》版本流传。东汉末年,郑玄以《鲁论语》为底本,参考《齐论语》和《古文论语》编校成一个新的本子,并加以注释。郑玄的注本流传后,《齐论语》和《古文论语》便逐渐亡佚了。以后各代注释《论语》的版本主要有:三国时魏国何晏《论语集解》,南北朝梁代皇侃《论语义疏》,宋代邢晏《论语注疏》、朱熹《论语集注》,清代刘宝楠《论语正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