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证方法有哪几种

法律论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论证包括立法论证与司法论证。所谓立法论证是指在立法过程中对将要制定的法律条文所进行的论证;司法论证是指在司法过程中根据法律条文判定案件或事实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责任的论证,它既包含了法律诉讼中的法律论证,又包含了作为法律咨询服务的法律论证。狭义的法律论证是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法律论证是法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论证有三个主体(论证参与者),即控方、辩方和审方。

法律论证是属于法律方法论范畴呢还是属于法律逻辑范畴?这也是学者们争论的一个热点问题。从文献资料来看,与法律推理一样,法律论证主要是在法理学范围作为法律方法论来进行研究的,因此,有学者把它归入法理学的法律方法论范畴之列。也有学者企图提出有别于法理学的法律方法论范畴之法律论证。我们认为,作这样严格区别实际上是没有必要的。事实上,法理学的法律方法论所研究的法律论证就是把它们当作法律方法来研究的,法律逻辑实际上也是在研究一种法律方法。因此,作为法理学的法律方法论范畴的“法律论证”与作为法律逻辑范畴的“法律论证”实际上应该是同一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