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书林觉民回忆了哪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夫妻谁先死的谈话,说明自己本不愿因先死而“留苦”给妻子。第二件事是新婚的甜蜜生活情景,说明自己”真真不能“忘记爱妻。第三件事是两次离家未能将实情告诉妻子的原因和心情,说明自己“至爱”妻子,怕妻子担受不起沉重的悲痛。这三件事的共同之处是都反映了烈士生前对妻子的眷念之深,为妻子着想无所不至,用事实说明自己绝不是一个无情的人。

《与妻书》是清朝末年革命烈士林觉民在1911年4月24日晚写给妻子陈意映的一封绝笔信。在这封绝笔信中,作者委婉曲折地表达了自己对妻子的深情和对处于水深火热中的祖国深沉的爱。他把家庭幸福、夫妻恩爱和国家前途、人民命运联系在一起;把对妻子亲人的爱和对国家人民的爱连为一体,阐述一个深刻的道理:没有国家和人民的幸福,就不会有个人的真正幸福。全文感情真切,笔调委婉动人,读后令人荡气回肠,具有强烈的感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