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

2、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和地方(收入)税,分别同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征收。消费税为中央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其他税一般为地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