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和知县的区别

知县和县令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出现时期、职责范围和职位本质三个方面。

一、出现时期不同

知县比县令出现的时期晚。县在政区建制开始于春秋战国时期,那时的秦、晋、楚等国在新兼并的边地设县,称县的行政长官为令,后来又推行到内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县作为地方一级行政单位历时两千多年不变,直到今天;宋朝时将县令这个职务虚化,改由朝廷直接派遣官员到各县进行治理,这种由朝廷派遣下来的一县行政长官,被称之为知县。

二、职责范围不同

1、知县:自命僚属;选拔推荐人才;发布政令;赏罚、司法与监察;专之权;将兵之权;掌地方财政。

2、县令:坐堂审案;征收钱粮;劝课农桑。

三、职位本质不同

1、“知县”是朝廷委派到地方的官员。

2、“县令”是地方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