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熟人社会

熟人社会是乡村社会的本色特征,它并非是全然构建出来的抽象概念,而是乡村社会发展的自然产物。乡村社会素有安土重迁之传统,大多数的乡村人“生于斯长于斯”,人—土地—乡村结成密切联系的整体。在世代的交往过程中,乡村人在水利灌溉、丧葬嫁娶、修建房屋的过程中协作交流,彼此熟识。同时,乡村人在交往过程中形成一套不言自明的伦理规范和交往规则,使得彼此关系由熟识变得更为亲近。从邻里街坊延伸扩展至整个乡村,熟人社会由此产生。

当然,熟人社会亦有其“生”的面相,这主要表现在乡村人之间出现经济生活纠纷,引发矛盾冲突后的视同陌路以及“弱者的悲哀”。前者不难理解,乡村人之间大打出手,结果数年之间彼此嫉恨,视同陌路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后者“弱者的悲哀”则是指家庭穷困、孤儿寡母、身体残疾者容易遭人欺侮。熟人社会不乏温情脉脉的人情纽带,但亦不少冷漠看客与势利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