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30字概括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确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突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称赞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看法与反响。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患病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