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承天寺夜游故事简述

元丰六年十月十二日夜晚,(我)正脱下衣服准备睡觉,(恰好看到)这时月光从门户射进来,(不由得生出夜游的兴致,于是)高兴地起身出门。想到没有可以共同游乐的人,就到承天寺寻找张怀民。张怀民也还没有睡觉,(我俩就)一起在庭院中散步。 庭院中的月光宛如积水那样清澈透明。水藻、水草纵横交错,原来那是庭院里的竹子和松柏树枝的影子。哪一个夜晚没有月亮?哪个地方没有竹子和柏树呢?只是缺少像我们两个这样清闲的人罢了。

此文写于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年),作者苏轼被贬到黄州已经有四年了。元丰二年七月,历史上著名的“乌台诗案”,御史李定等摘出苏轼的有关新法的诗句,说他以诗讪谤,八月,将他逮捕入狱。经过长时间的审问折磨,差一点被杀。十二月作者获释出狱,被贬谪到黄州任团练副使,但不得“签书公事”,也就是说做着有职无权的闲官。在这种情况下,作者近乎流放,心情忧郁;但是,他仍然有进取之心,于是写了这篇短文,对月夜的景色作了美妙的描绘,真实的记录了他当时生活的一个片段。也体现了他与张怀民的深厚友谊与对知音甚少的无限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