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涉及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软件在线升级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意见明确,汽车自动驾驶不得擅自升级。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

工信部:汽车自动驾驶不得擅自升级

汽车自动驾驶不得擅自升级

规范软件在线升级涉及两个方面:强化企业管理能力。企业生产具有在线升级(又称OTA升级)功能的汽车产品的,应当建立与汽车产品及升级活动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具有在线升级安全影响评估、测试验证、实施过程保障、信息记录等能力,确保车辆进行在线升级时处于安全状态,并向车辆用户告知在线升级的目的、内容、所需时长、注意事项、升级结果等信息。

保证产品生产一致性。企业实施在线升级活动前,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涉及安全、节能、环保、防盗等技术参数变更的应提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未经审批,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