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个人医保费从2020年9月开始缴纳。居民医保个人按自然年度缴费,采用以集中征缴为主,零星缴费为补充的参保方式。参保人员应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征缴期内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因此2020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19年9月至12月底,各统筹地区可结合工作实际延长至2020年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