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离婚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割,其中纠纷最多的就是这个房子归谁的问题,那么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算共同财产吗?其实在这方面,我国的新婚姻法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婚前买房即便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还贷,还是无法改变这个房子是婚前财产的性质。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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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配偶在结婚前与销售中心签订了房屋购买合同,则已支付了首期付款并从银行借款,但是在结婚后,该配偶的共同财产用于偿还贷款。在这种情况下,在结婚后的房地产登记中,注册人是预付定金的付款人,但在离婚时可以通过双方协议处理房地产。如果协商失败,法院可以裁定不动产属于登记了产权的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是登记了产权的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两方结婚后还清贷款和财产的相应增值部分需要另一方对产权登记进行补偿。

《婚姻法》规定,如果配偶在婚前购置了拥有私人财产的房屋并获得抵押贷款,并且以自己的名义登记了产权,则房屋仍然是其私人财产,抵押贷款为其个人债务。配偶参与婚后偿还贷款并不会改变房屋作为个人财产的性质。按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偿债务为个人债务。归还已偿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还款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