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官方发文谈网络小额贷款。据公告,监管部门对网络小额贷款的余额、用途进行了明确而的限制。其中,关于额度方面,自然人单户不得超过30万元;在用途方面,不能用于还房贷等。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1月2日,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不得超过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该两项金额中的较低者为贷款金额最高限额;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方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官方谈网络小额贷款

官方谈网络小额贷款

意见稿还提出,网络小额贷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1、从事债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资产管理产品等投资;2、购房及偿还住房抵押贷款;3、法律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近些年来,一些网络小贷公司频频出现一些违规行为,加大监管力度成为必然趋势。这就是上述意见稿出台的背景。可以说,新规的出台,给网络小贷行业套上法治“笼头”,有利于推动该行业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助力实体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