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鸣惊人前一句诗的前一句是什么呢 有哪些前面很平淡,后面却一鸣惊人的诗句?

网友提问:

有哪些前面很平淡,后面却一鸣惊人的诗句?

优质回答:

你好,我是眉画张敞,我来回答一下您的问题。

在我国的古诗中,名句、重点句在后面的还真是不胜枚举。

但针对您提的这个问题,我想走比较极端的路线,就是举那些前面一部分平淡到极点,最后却妙笔生花,化腐朽为神奇的诗作。

看到这个问题,我头脑首先跳出来的有下面两首诗,我们共同来欣赏一下:

一、郑板桥的《咏雪》

一片二片三四片,五六七八九十片,千片万片无数片,飞入芦花总不见。

这首诗有多种版本,有许文长版的,有乾隆帝版的,但是我觉得郑板桥版的这首更好,也更像郑板桥的诗风。

这首诗前半部分平淡,而且是平淡到了极点。

这首诗的前两句就像雪花初起,一个小孩儿欣喜地站在雪地里,用小手指着一片片地雪花数数儿,凭谁听到了也不会认为这小孩儿是在做诗。

此时是雪刚起,只是偶尔有几朵雪花从空中飘落,似乎还数得过来。

但是到了第三句,诗的气势渐起,让我们想见雪越下越大,铺天盖地而来,已经难以再数得清楚,只觉得有千片万片,飘飘洒洒,不可胜数。

此句虽然已经感觉到了不凡之处,但终究用词平俗,难见其好。

在前面三句诗的平淡的背景下,最后一句如蛟龙出水、烟花冲天,全诗的格调、意境、新奇陡然而出。

雪花是白的,冬日的大片的芦花也是一片雪白,雪白的雪花飞入雪白的芦花,转眼间再也分不清楚,它们已经混为一体,共同构成了银装素裹的雪天的景象。

所以此诗,前句极平极淡,最后一句笔峰陡转,成为全诗的点睛之笔;起死回生,将几句本来平淡无奇的诗句化为了名篇。

此诗不仅易记,而且很有意境和哲理,是一首让人过耳不忘的诗篇,也是一首让人从平静到叹赏的佳作。

二、清代李调元的《咏麻雀》

一窝两窝三四窝,五窝六窝七八窝。食尽皇王千钟粟,凤凰何少尔何多。

这首诗后面还有一个故事。

说清代李调元到江西主考,公务结束以后,准备回京覆命,当地官员设宴为他送行。

州官早闻李调元有诗名,但以为只是谬传,就想戏弄一下李调元让他出丑。

州官说道:“听闻大人学富五车,诗追李杜,能不能赋诗一首,以壮行色啊?”

李调元早把这群人的居心看透,所以不慌不忙地说道:“好啊!请你出题吧!”

州官四下一看,见几只麻雀正在屋檐下飞来跳去,灵机一动道:“就以麻雀为题吧!”

李调元看着麻雀略一沉吟,脱口而出:“一窝一窝又一窝。”

此句一出,众人大吃一惊,没料到李调元竟然吟出这样的诗句,就算是一个不识字的老农恐怕也能说出这样的句子。

众人虽不敢大笑,但是已经互看一眼,嘴角露出轻蔑的窃笑。

李调元似乎对众人的表情视而不见,继续一本正经地吟道:“五窝六窝七八窝。”

众人再也忍不住了,一个个哈哈大笑。

第一句尚可忍,以为接下来会有转变,不料依然如此俗不可耐,看来李调元零点是徒有虚名。李调元从此将会斯文扫地,灰头土脸了。

李调元待众人笑声停住,依然平静地继续吟道:“食尽皇王千钟粟,凤凰何少尔何多。”

笑容在众人脸上凝固。众人虽然不是什么才华卓绝之辈,但好歹都是文化人,诗中的意思谁还听不明白。

这两句诗如奇峰突起,一扫前句的平淡,并且以物喻人,语带讥讽,却浑然天成,毫不牵强,让一首俗不可耐的诗篇起死回生,并且流传后世。

这首诗出句比前一首“一片一片又一片”更俗,因为“窝”这个词完全是乡间俚语,古诗中少有使用,但李调元在这里运用却妙不可言,这不仅符合麻雀的特征,更见麻雀之多,麻雀之噪,已经具有极强的讽刺意味。

第二句推波助澜,将俗推向大俗,让俗达到一个新的境界。

在众人沉浸在大俗之中时,笔峰陡转,如同阳光冲破云层,迸射出万道金光,这两句诗荡开凡俗,光华耀眼。

谁是麻雀?谁是凤凰?不言而哈喻。一句反问,极具讽刺意味,让一心想看李调元笑话的一群人面有惭色。

这两首诗很有特色,符合你所问的特征:出句平淡,俗到极点,后句如奇峰突起,妙笔生花,有起死回生,化腐朽为神奇之妙,诗歌意境和内涵全出,都是不可多得的名作。

所以在这里举出来与你共享,希望能让您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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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早年读过这么两首诗,前面似大白话,平淡无奇,最后诗意新奇,出人所料。正好合乎提问者之问。

诗的作者,诗题都忘了,由于诗有趣就记住的了,抄录如下,与朋友们分享。

其一。

两诗友相聚甚欢,客诗友有事要走,主诗友执意挽留。但他去意难留,主诗友触景生情,写了一首趣诗相送。诗曰,

左边几棵杨柳树,

右边几棵杨柳树,

前边几棵杨柳树,

后边几棵杨柳树,

纵有柳丝千万条,

那里绾得行人住!

此诗既表达了主人留客之诚意,依依惜别之情,也反映了诗友要走的迫切心情,富有生活的情趣。

其二

有一人家,家主之母寿辰。宾朋满坐,也不乏文人墨客。家主人请一文友作诗以记祝寿之意。文人即席作诗一首。其诗曰,

八十老母不是人,

客人听后面面相视,主人也没好脸色,文友不管不顾,吟出第二句,

惹得仙女下凡尘。

主客松了一口气。文友吟出第三句,

养的儿子是强盗,

主客紧张不满的情绪提到了嗓子眼上。文人接着吟出了第四句,

偷来蟠桃献母亲。

这时主客回过神来,哈哈大笑,祝寿的喜庆气氛上来了,大家高兴入席,那个热闹劲就别提了。

诗的一抑一扬,平中出奇,妙趣横生。这也说明了文似看山不喜平的道理。

说明,前诗不知是六句或还有诗句,实在记不清了。有知道的朋友,请赐教。谢谢读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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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诗三百首里有一首唐诗出自非著名唐朝诗人陈陶的《陇西行四首·其二》,从它平淡无奇的诗名和籍籍无名的诗人来看,这首诗无论如何都进不了前三百名,而真正让它能跻身强手如林的三百首选集全靠这它后十四字的惊天逆转之力,下面我们就来一起欣赏一下这首与众不同的唐诗吧。

《陇西行四首·其二》-(唐)陈陶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前两句与其他反战唐诗一样意思平淡,句意简单,主要将将士北上出征,在剿灭匈奴的战争中浴血奋战场景表现出来,惨烈的战后竟然有五千人阵亡,把这首唐诗的写作背景及反战意义表达的通俗易懂。同时也把唐朝勇士们的保家卫国,勇战匈奴,大无畏精神和视死如归的气概表达的淋漓尽致。

“五千貂锦丧胡尘”句中的锦衣貂裘,是汉代羽林军的装扮,其实这场战争暗指是西汉李陵事件,对就是那个司马迁帮忙向汉武帝求情的李陵,他曾带五千士兵与八万匈奴骑兵大战。经近十天的厮杀后,由于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弹尽粮绝,战败被俘。“五千貂锦丧胡尘”句中的五千唐朝精锐军人,在战斗中短时间内战死沙场也将冷兵器时代战争表现得残酷无情。体现战争的残酷性这也是唐朝此类反战诗的所表达的主旋律。

关于这两句诗的评价有明代文学家王世贞在《艺苑卮言》中,评价这两句:“筋骨毕露,令人厌憎。”,他的意思这两句话太直接,太残酷,没有意境和内涵,让人觉得厌恶憎恨。有意境的战争描述当然有,比如王翰的《凉州词》中“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以饱蘸激情的笔触,用铿锵激越的音调,奇丽耀眼的词来表示将士出征,其中的声色、画面、氛围、诗意,秒杀陈陶,堪称完美。

接下来在来欣赏一下这首诗的后两句。笔锋一转,峰回路转,“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诗面之意是可怜的无定河边,被暴弃的森森白骨,还有那春闺妇人梦里,骑马归来的爱人。这两句,没有再直接写战争导致的悲剧,而借用将士已死而妻子却毫不知情,还在满怀希望盼夫凯旋而归一家人团聚。 上句“无定河边骨”一悲,后句“春闺梦里人”一柔的两幅画面强烈对比,让人感到一字一泪,刺痛心底。 王世贞读到这后两句,又马上改口评价到“用意工妙至此,可谓绝唱矣。“ 这一抑一扬,让人觉得这个诗人的确是高手,能用最后两句成就一首绝唱。

其实唐朝很多反战诗,比如李白写过“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杜甫写过“卧龙跃马终黄土,人事音书漫寂寥。”李颀写过”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 曹松写过”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但几乎没有任何一句诗,像”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写得这么悲伤入骨。

诗中的无定河是黄河的一条支流,绵延数百里。在历史的无数征战中不知道吞噬过多少英雄好汉,对于史书只是冰冷的数字。但对于每个家庭,却都是鲜活的生命,对于每个妻子、孩子,他们的丈夫,父亲就是全家人的支柱。所以才会有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个人头上,就是一座山的感叹。这个世界只要有战争,就会有人消失在硝烟里,这样“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的悲伤,就依然会发生。

这些字字泣血的诗句,这样悲凉如雪的场景穿越了千年依然能打动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我们能做的只能庆幸生活在这个和平的时代,只愿世上再无枯骨,每个妻子都能等到相依相伴的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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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诗词发展史上,应该只有两首词有类似现象。就是唐末农民起义领袖_黄巢的《不第后咏菊》,和明太祖朱元璋的《咏竹》。

《不第后咏菊》

待到秋来九月八,

我花开后百花杀;

冲天香阵透长安,

满城尽带黄金甲。

《咏竹》朱元璋

雪压枝头低,

虽低不着泥;

一朝红日出,

依旧与天齐。

在这两首词当中,前面开端都比较平缓 ,直至第三句应该是承接高潮的过渡,到了最后,无疑霸气外露。看看 这是什么气概_满城尽带黄金甲,描述了黄巢率领的农民起义军,贡献了长安时的情景,当时的长安城中,铁甲寒寒,戟剑林立。反映出黄巢从一个贩盐的小商人,成为统领千军万马的领袖时的成就感。

还有就是朱元璋的《咏竹》当中最后一句_依旧与天齐,什么意思?天在古代封建社会当中,是不可能随便使用的,它和黄色都是有禁戒的,因为那代表了至高无上的皇权。在古代皇帝被成为_天子,他是代表上天来统治万民的。

所以,与天齐这三个字已经体现出朱元璋要建立属于自己的王霸事业,而不是随便说说而已。这与《水浒传》当中的宋江在醉酒状态下,所提的“反诗”_血染浔阳江口,根本不一样,宋江也就是借此发发牢骚而已。而朱元璋已经保定推翻北元的统治,否则也不会发出“驱逐胡掳,恢复中华”的豪情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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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诗一曲”栏目里摘取了几首,读诗真是很舒服的。一、《萤火虫》那是有萤火虫的傍晚我们等着公共汽车去维莱特里,我们看见两个老人在悬铃木下面接吻。就在那时,你一半对空气说,一半对我说:任何爱了多年的人,都没有白活。而就在那时,我看见了黑暗中的第一只萤火虫,围绕你的头明灭地闪耀着光亮。就在那时。——罗尔夫·雅各布森作董冀平译二、《路人》不知为何,明明想和你说话。却骗你说,风雨正好,该去写点诗句。不必嘲讽我,你笑出声来,我也当是天籁。不必怀有敌意,你所有心计,我都当是你对我的心意。我的宿命分为两段,未遇见你时,和遇见你以后。你治好我的忧郁,而后赐我悲伤。忧郁和悲伤之间的片刻欢喜,透支了我生命全部的热情储蓄。想饮一些酒,让灵魂失重,好被风吹走。可一想到终将是你的路人,便觉得,沦为整个世界的路人。 风虽大,都绕过我灵魂。—— 西贝 作三、《冥想》 <一>为什么万物之灵的我们, 遭遇还比不上一棵小树? 今天你摇摇它,优越地微笑, 明天就化为根下的泥土。为什么由手写出的这些字, 竟比这只手更长久,健壮? 它们会把腐烂的手抛开, 而默默生存在一张破纸上。因此,我傲然生活了几十年, 仿佛曾做着万物的导演, 实则在它们长久的秩序下 我只当一会小小的演员。 <二>把生命的突泉捧在我手里,我只觉得它来得新鲜,是浓烈的酒,清新的泡沫,注入我的奔波、劳作、冒险。仿佛前人从未经临的园地就要展现在我的面前。但如今,突然面对着坟墓,我冷眼向过去稍稍回顾,只见它曲折灌溉的悲喜都消失在一片亘古的荒漠,这才知道我的全部努力 不过完成了普通的生活。—— 穆旦 作四、《不上班多好》 不上班多好,在被闹钟叫醒的那一刻!不快点起床,不快点擦牙、洗脸、穿鞋袜、穿衣服,可以继续睡或不睡,免除对世界的责任,对别人的责任,对自己的责任。不是已成习惯的周末不上班,也不是做了充分准备和计划的年假不上班,也不是没工作的无所事事不上班,而是在被闹钟叫醒的那一刻不上班多好!就像要是一生中有那么几年丶几个月丶几天,甚至几小时,甚至一刻钟不做人多好!做一枝花一株草,做一滴水一线阳光,啊,哪怕做做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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