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国庆节假期加班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

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国庆节假期加班工资的正确计算方法

[ 红豆博客 ]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2019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3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五)至10月7日(星期一)为公休日或调休日。

企业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安排劳动者正常休假,则需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涉及两个因素,加班工资系数和加班工资基数。

一、加班工资系数

加班工资系数,《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二、国庆节假期加班工资系数构成

国庆节假期分成两部分,10月1日至10月3日中3天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计算;10月4日至10月7日中4天为公休日或调休日,加班工资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计算。

三、加班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基数是指计算加班工资时的工资标准基数。各地标准可能不一,各个企业计算方式也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约定了加班工资计算标准的,按照约定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用人单位有效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但不得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

3、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未规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即扣除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之前的应发工资。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低于当地更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更低工资标准执行。

示例1:小明在北京工作,月工资为5000元,劳动合同约定加班工资按照2000元基数计算。由于北京市2019年更低月工资标准为2200元,约定基数低于当地更低工资,因此,小明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2200元计算。如果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均未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则小明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5000元计算。

四、加班工资具体计算

具体计算加班工资时,应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成日工资和时工资,即劳动者每日工资和每小时工资。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劳社部发〔2008〕3号文件《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动者日工资计算标准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小时工资计算标准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8

示例2:小明在北京工作,月工资为5000元,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均没有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小明的加班工资基数应按5000元计算。

即小明的正常日工资为5000÷21.75=229.89元,正常小时工资为229.89÷8=28.74元。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国庆节假期加班工资如下:

10月1日至10月3日:229.89元×300%×3天=2069.01元,10月4日至10月7日:229.89元×200%×4天=1839.12元,合计3908.13元。

如果在国庆节假期期间,日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或者多于8小时,则可以按照折算后的正常时工资,计算得出实际加班工资。

示例3:小明在北京工作,月工资为5000元,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均没有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小明在10月1日加班5个小时,10月5日加班5个小时,则小明加班工资计算如下:

10月1日加班工资28.74元×300%×5小时=431.1元,10月5日加班工资28.74元×200%×5小时=287.4元,合计718.5元。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安排劳动者倒休,无需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倒休来规避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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