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性质主要有:国有房产,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集体所有房产,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私有(自有)房产,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具体内容如下:

  1、国有房产: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直管房产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军队房产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2、集体所有房产:是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3、私有(自有)房产: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