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是房地产交易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到底什么是认购呢?接下来,且听PChouse细细说来。

认购是指项目在尚未完全取得销售手续之前的预订销售方式。一般只交纳较少的定金,不能签订正式的销售合同。通常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资格证之前,前期可先对意向客户进行登记,并收部分意向性订金,以稳定客户,但是具体的可能会按照时间、定金等排出顺序,这也就是所谓的“认购”阶段。

根据《合同法》,认购(包括签署认购书、缴纳认购款)属“预约合同”的行为,也就是在认购书上要对之后要签的购房合同基本条款给予明确。如果买房人还没见过购房合同,那么则不存在预约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认购书预约的不是房子,而是购房合同。而且,开发商在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否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