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土地法全文(新土地管理法2020年实施)
最新土地管理法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 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 *** 。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新土地法内容是什么?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以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我国 ***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步骤。该法实施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明确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规定土地用途;同时还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原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构成及其编制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土地管理法共八章86条,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自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请问中国新土地法47条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资源 e68a84e799bee5baa631333332636336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地12208.27万公顷(18.31亿亩);园地1154.90万公顷(1.73亿亩);林地23574.11万公顷(35.36亿亩);牧草地26214.38万公顷(39.32亿亩);其他农用地2553.09万公顷(3.83亿亩);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601.51万公顷(3.90亿亩);交通运输用地230.85万公顷(0.35亿亩);水利设施用地359.87万公顷(0.54亿亩);其余为未利用地。与2004年相比,耕地面积减少0.30%,园地面积增加2.31%,林地面积增加0.30%,牧草地面积减少0.2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增加1.11%,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增加3.37%,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增加0.26%。 2005年全国耕地净减少36.16万公顷(542.4万亩)。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3.87万公顷(208.1万亩),另外,查出往年已经建设但未变更上报的建设占用耕地面积7.34万公顷(110.1万亩);灾毁耕地5.35万公顷(80.2万亩);生态退耕39.04万公顷(585.5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23万公顷(18.5万亩),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30.67万公顷(460.0万亩)。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为建设占用耕地的144.56%。 全年新增建设用地43.2万公顷。其中,新增独立工矿(包括各类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15.11万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9.82万公顷,新增村庄建设用地6.66万公顷,新增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10.76万公顷。 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省级 *** 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省(区、市) *** 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会同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六部委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下发《关于开展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工作的通知》,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提升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和《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全年共备案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326个,项目建设总规模129.12万公顷,其中,位于粮食主产区项目个数和建设规模分别占47%和53%。下发《关于开展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基础工作的通知》,采用更加严格措施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开展全国存量用地调查,查明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有闲置土地7.20万公顷(107.93万亩),空闲土地5.48万公顷(82.24万亩),批而未供土地13.56万公顷(203.44万亩),三类土地总量为26.24万公顷(393.61万亩),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切实执行建设用地“六个不报批”和“八个必须”要求,核减建设用地4631.9公顷。总结和大力推广100个节约集约用地典型,制订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新政策。从严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严格审核开发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24个。 土地管理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年审批建设用地34.68万公顷,其中国务院批准用地14.93万公顷,省级批准用地19.75万公顷;工矿仓储、住宅等分批次建设用地16.00万公顷,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用地18.68万公顷。 土地管理基础业务建设明显加强。《土地利用分类》国家标准已正式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18个省(区、市)开展土地更新调查,1526个县(市)建立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城市市区地籍调查完成82.24%。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证率达76.38%,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率达33.19%,集体土地使用证发证率达70.69%。25个省(区、市)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13个通过验收。 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和制度。继续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覆盖面。继续完善国有土地出让制度。全国共出让土地面积16.32万公顷,出让价款5505.15亿元。其中,招拍挂出让面积和出让价款分别为5.72万公顷和3920.09亿元,分别占出让总面积和总价款的35.06%和71.21%。加强土地储备制度建设。加强土地市场监测和地价管理。根据1000多个县(市、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结果,土地供应来源结构56%属于存量用地,44%属于新增用地;用途结构43.33%属于工矿仓储用地,30.56%属于房地产开发用地,26.11%属于其他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中,商业服务业用房占29.2%,普通商品住宅占48.7%,经济适用房占9.3%,高档公寓占0.2%,其他住房占12.6%。系统提出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土地管理法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指对国家运用法律和行政的手段对土地财产制度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所进行管理活动予以规范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制定土地管理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对于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 *** 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 *** 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 *** 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2020年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1、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2、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更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