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有格物致知精神2至12段

(第2-12段):论述论题。这部分是文章的主体。可分为两层:

第一层(第2-5段):中国传统教育的弊病。

第二层(第6-12段):实验精神在科学上的重要性。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源于《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论述的『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此段。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发行的第五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