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至”与“以致”的区别

一、“以至”与“以致”是连词“以”与动词“至”、“致”构成的,两个词的区别主要在后一个字上。

二、“以至”与“以致”在语义上有显著差别,“以至”近似“甚至”;“以致”近似“致使”。

三、“以至”有两种用法,一是表示在时间、数量、范围、程度等方面的延伸,一般指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浅到深、从低到高,有“直到”、“直至”的意思。二是表示由于上述情况而产生的结果。“以致”是表示上述原因所造成的结果,多指不良结果或者不希望出现的结局。

四、“以至”与“以致”在语法上也有明显区别,前者大多时候只连接词或词组,而不连接分句;后者只连接分句,而不连接词或词组。

五、“以至”与“以致”都可与“于”组成“以至于”、“以致于”,意思与前者相近。

六、有些情况下用“以至”或“以致”均可,但这并不是两个词可以相互换用,这时两个词仍有各自的意义和用法。如:“他腰部受了重伤,以至(以致)几个月都起不来床。”用“以至”是强调“重伤”的程度,用“以致”则是说明“重伤”所导致的结果。

七、区分该用“以至”还是用“以致”,有一个小方法,就是可用“甚至”和“致使”替换试试,能用“甚至”替换的地方就用“以至”,能用“致使”替换的地方用“以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