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恒丰银行原董事长蔡国华犯罪案件有了最新进展,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蔡国华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和受贿等罪,于11月16日被判死缓,其个人财产被没收。

蔡国华被判死缓

蔡国华被判死缓

据法院通报的消息,蔡国华涉嫌滥用职权造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8.9亿余元、涉嫌贪污1018万余元、涉嫌挪用公款48亿元用于个人经营、涉嫌受贿11.8亿余元(10.7亿余元系未遂)、涉嫌违法发放贷款35亿元。数罪并罚,被判死缓,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资料显示,蔡国华出生于1965年,是在职研究生和工学博士。曾担任沾化县县长以及烟台市副市长。从2013年开始担任恒丰银行董事长,截止至2018年4月。2017年11月28日,蔡国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