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票金丝王大枣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北票金丝王大枣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2012年12月21日,“北票金丝王大枣”在北京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组织专家审查通过,正式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

   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区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是20世纪以来世界上多数国家为有效保护本国特色产品而采取的重要制度体系,也是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中所认可的通行保护规则。

   “北票金丝王大枣”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可有效保护产品品牌,质量特色,保护无形资产的价值,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提高产品知名度,提高农户与企业的经营效益,提高地方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与一般的名牌产品相比,蕴含了更多的无形资产,被誉为打开国内外市场的“金钥匙”。做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有利于健全现代农业管理体制,巩固农业标准化建设成果,保护和提高当地特色产品,增加农业品的附加值,增加林果业产品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打破非关税贸易壁垒,实现更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对于北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辽宁省北票市长皋乡、常河营乡、小塔子乡、马友营乡、蒙古营乡、泉巨永乡、大三家乡、东官营乡、西官营乡、龙潭乡、哈尔脑乡、南八家子乡、大板镇、章吉营乡、上园镇、三宝营乡、巴图营乡、宝国老镇、黑城子镇、台吉营乡、北塔乡、娄家店乡、北四家乡、凉水河乡、下府开发区、台吉镇、五间房镇、三宝乡28个乡镇开发区现辖行政区域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政府《关于北票金丝王大枣地理标志产品名称和地域范围划分的函》,北政〔2011〕62号 北票市技术规范B211381/T-003-2001《北票金丝王大枣丰产栽培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