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去法”与买水果

“消去法”与买水果

江苏省江阴市北X中心小学六(4)班王

克莱因曾说过,伟大的数学家,诸如阿基米德、牛顿、高斯等,都把理论和应用视为同等重要而紧密相关。这句话的意思是指,理论和实践同样重要,理论要在实践中证明。

星期天,我妈妈上班前叫我去买水果,要买苹果、橘子和梨。我满口答应。正准备拿钱时,猛然想起还没问单价,可回头一看,妈妈早上班去了。我一个人去买水果,就怕买到便宜但质量不好的。上次买回来两个西瓜都是做过手脚的。这可怎么办呢?

正当我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时,突然一道灵光闪过,对了,我可以运用数学知识求出单价啊!妈妈这几次去买水果的事,我还依稀记得第一次,买回苹果、橘子、梨各2千克,共用14元;次买回苹果4千克、橘子3千克、梨2千克,共用21.5元;第三次买回苹果5千克、橘子4千克、梨2千克,共用26元。条件是有了,可怎样解决,用什么方法解决这么复杂的题目?这几次买水果的记录中,未知量多,数量关系复杂,我坐在桌边托着脑袋沉思。无意间,我想到了用消去法。消去法可以使复杂的题目变得比较简单。只要设法消去其中一个未知的量,这种方法离不开比较,也叫做比较法。

如果用消去法,就先将数量关系式列出,先排列发现两次都是2千克梨,先消去梨,用第二次的减第一次的:2千克苹果+1千克橘子=7.5元,再用第三次的减去第二次的:1千克苹果+1千克橘子=4.5元,再消去橘子,直接求出苹果单价:7.5-4.5=3(元),再求出橘子的单价4.5-3=1.5元,梨的单价:14÷2-3-1.5=2.5(元)。三种水果的单价一下子就出来了,我顺利完成了妈妈的任务,也得到了一个启示:数学不仅能用在课堂上,也可以应用到实践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