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法包括哪四种

调查法是指法院的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等调查部门通过调查方法,搜集与案件相关的第一手材料或直接证据,并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判断及推理得出结论。它一般包括有两类:一类是专门使用的调查方法;另一类是专门使用的辅助手段。调查法是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方法是以案件事实为中心,以法律为准绳,以当事人为主体进行调查、取证的方法。

1、询问法

询问法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主要事实,以便查明案件事实,确定定罪量刑原则的审判方法。问询法是通过法官询问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了解案件过程中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从而确定案件是否成立或者有罪的方法。它是对证据进行分类和归纳的一种方式。一般而言,问询法具有两个主要方面的特点:其一,它以当事人为中心,它通过法官向当事人及其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进行询问从而了解案件基本事实;其二,它采取证人对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进行提问的形式证实和确认案件事实。…..等。…..不同于询问法所获取的直接证据类型。.

2、调查勘验

调查勘验是法院通过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发现案件存在着的原因,并对有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得出结论的一种方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勘验应在立案后进行。勘验应采取适当方式和方法进行。勘验应以证人证言为基础;可以采用口头勘验,也可以采取书面勘验;可以采取勘验人现场勘验和当事人见证勘验等方式;可以采取专家(鉴定人)进行勘验;可以采用勘验现场所见与案件相关的一切证据和资料。对勘验工作应分别提出要求:勘验人员应认真检查核对勘验材料及勘验过程中获取的证据所反映出问题的性质;勘验结束后对勘验结果应当进行分析;勘验过程中应留下勘验人员和鉴定人的联系方式;勘验过程中所发现问题的性质是什么;勘验过程中应采用何种方式;对现场勘察中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以及其他有关证据应该予以保存或归档。

3、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是指证人就案件中的案件事实向法院提供证据的方法。是指法庭在询问证人的过程中,询问其作证内容和作证顺序是否与案情有关,证人是否是证人,是否作证后其所提供证据的效力如何等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法庭询问时可根据案件需要或当事人申请或者通知有关证人到庭作证:需要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案情的书面证言;在法庭询问中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证人可以直接向法庭提供有关案情的书面证言;证人无正当理由不能作证的还应当提供情况说明。证人在证言中不得隐匿或者抵赖。证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有关案件事实证据的书面证言。

4、复印、拍照、录音、录像等

复印,是指在复制与原物相同的材料时,用印或录相技术将其复印在原物上,以供检查查证。拍照,是指对被拍摄的物及其附着物进行拍照、录像,以备查询查证。录音和录像这两种方法,其作用是通过复制、记录使原始痕迹消失,以证明事实存在。如果原物还在一定区域内且未灭失或者未被污染,可以录音或录像;如果原物灭失而灭失或被污染,也可以把其放在相应区域外保存。这两种方法都具有保存原始证据与查清案件事实的双重作用。

5、记录法

记录法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供述或其他证据,通过记录予以确认,以查清案件事实的方法。记录法常用于调查工作中。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举证陈述或其他证据材料必须有录音录像等证据形式才能作为证明事实依据;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权查阅、复制证据;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使用录音录像技术、录像等技术手段直接记录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证言内容或其他证据材料;对于能够确定事实的证据资料,应当对其进行检查、鉴别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