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建立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方式。联合国就有《保护非物质遗产公约》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包含民间文学、传统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间美术、民间技艺、民间医药、民俗等内容。

为了更好的保护非物文化遗产,国家文化部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保护体系,不仅有国家级非遗名录,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也建立起了自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并逐步向市/县级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