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填制规范(出口报关单填写样本)

  

报关单填制需要注意的问题?


  更低0.27元/天开通百度文库会员,可在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原发布者:zhrx20061216  新版报关单填报注意事项一、收发货人(原经营单位)本栏目填报在海关注册的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名称及编码。编码可选填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0位海关注册编码任一项。 二、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一)消费使用单位填报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消费、使用单位的名称,包括: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2.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口货物的单位。(二)生产销售单位填报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售单位的名称,包括: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2.委托进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单位。三、运输方式及运输工具名称本栏目填报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名称或编号。填报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报的舱单(载货清单)所列相应内容一致。具体填报要求如下:(一)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要求如下:1.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或者船舶英文名称。2.公路运输:启用公路舱单前,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深圳提前报关模式的报关单填报国内行驶车牌号+“/”+“提前报关”。启用公路舱单后,免予填报。3.铁路运输:填报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5.邮件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6.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四、监管方式(原贸易方式)监管方式是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  

如何正确填写报关单,有什么要求?


  进口货物报关单栏目填写方法  进口货物报关单(白色一般贸易)   进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进料加工专用)   进口货物报关单(浅蓝外商投资企业专用)   进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1﹑ 进口口岸﹕ 填明货物在中国的进境地点名称(之一口岸)。如文锦渡﹑广州等。可从提单上查悉。  2﹑ 经营单位﹕ 填明对外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的名称。要填写全称。中外双方仅执行技术合作项目﹐未成立合作经营企业的﹐应填报参加该项目的境内单位。捐赠进口物资﹐应填报直接受赠单位。委托报关企业代办报关手续的﹐应填委托单位名称。  3﹑ 收货单位﹕ 填明进口货物最终收货使用单位名称及所在地。  一般有三种情况﹕   直接接受外贸公司调拨的收货单位。   委托有进口权的公司进日货物的单位。   自行从国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同一批货物有两个以上收货单位的﹐应填报收货量更大的单位。  4﹑ 合同(协议)号﹕ 填明本批货物合同(协议)的详细年份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37613832﹑字轨和编号及附件号码。根据进口合同查填。  5﹑ 批准机关及文号﹕ 本批货物如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进口或领有进口许可证的﹐应填明批准文号或许可证号码。如果批准文号﹑许可证号码不止一个﹐应逐一填写。  6﹑ 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 填明载运货物进口的船只名称﹑汽车/火车号码/车次。空运或邮寄只填“空运” 或“邮运”字样。应填报实际进入中国国境的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进境人员随身携带货物进境﹐应以所乘坐的交通工具确定填报。  7﹑ 贸易性质(方式)﹕ 填明本报单货物的贸易性质。   目前﹐使用白色《进口货物报关》申报进口货物﹐一般有以下几种贸易方式﹐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填报。一般贸易﹔国家间﹑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和赠送的物资﹔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寄售﹑代销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对外承包工程货物﹔租赁贸易﹔易货贸易﹔出料加工贸易﹔免税外汇商品﹔其他贸易。  8﹑ 起运国别(地区)﹕ 填明本报单货物起始发出直接运往或在运输中转国中未发生任何商业 *** 易的情况下运往我国的国家(地区)。如货物在运输中转国(地)发生了商业 *** 易﹐则该运输中转国(地)即为该货物的起运国(地)。  9﹑ 原产国别(地区)﹕ 填明本报单货物的生产﹑开采或制造国家(地区)。   如果产品经过其他国家加工复制﹐以最后加工的国家为原产国。原产国一般以货物的产地证明书确定。同一批货物﹐品种繁多﹑数量零星的﹐可以金额更大的货物的产地确定填报。一份报关单上申报的几种货物如属于不同的原产国(地区)﹐应在品名下分明填明。要填写具体国名或地区名﹐不能笼统地填报某个地域或经济联合体的名称。  10﹑外汇来源﹕ 填具购买本报单货物所使用的外汇来源。以白色《进口货物报关单》申报的货物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几种外汇来源填报﹕1﹒中央外汇﹔2﹒地方外汇和地方留成外汇﹔3﹒中央各部留成外汇﹔4﹒不支付外汇﹔5﹒其他。  11﹑进口日期﹕ 填具负责运载本报单货物的运输工具向海关申报进境的日期。  12﹑提单或运单号﹕ 填具本报单货物的提单或运单号码。具体填报方法为﹕海运填提单号﹔陆运填运单号﹔空运填货运单号﹔邮运填报税清单(包裹单)号。  13﹑运杂费及保险费/率﹕ 填具本报单货物所需支付的运﹑杂费及保险费的金额。如果不能取得实际运杂费及保险费数字时﹐可按规定的定额率计算。  14﹑标记唛码﹕ 填具货物的标记唛码﹐如有地点名称的也应填写。  15﹑包装种类及件数﹕ 填具货物的包装方式及总件数。包装种类指袋﹑箱﹑包﹑捆﹑桶等。一批货物有多种包装的﹐要分别填具件数。  16﹑重量﹕ “毛重”指货物全部重量﹐“净重”指货物扣除内外包装后的自然净重。货物不只一项时﹐应逐项填具重量。  17﹑海关统计商品编号﹕ 应按照《海关统计商品目录》中的号别对应填报货物编号﹐并将编号与货名填写在同一水平线上。  18﹑货名﹑规相及货号﹕ 填具货物的全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 属于不同商品目录编码的货物﹐应份行填具。  19﹑数量﹕ 填具货物的实际数量和数量单位。 如《海关统计商品目录》有规定第二数量单位的货物﹐必须同时填具第二数量。货物不止一项时﹐应份别按商品编号填具数量。如合同规定的计量单位与《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不一致﹐应进行换算﹐然后按海关统计商品目录规定的计量单位填报。  20﹑成交价格﹕ 填具合同订定的成交单价﹑总价和价格条款并注明币制。如是CIF条款成交的﹐要注明CIF到达境内口岸的地点名称。如不止一项货物﹐应份别填报单价﹑总价。  21﹑备注﹕有关需要述明的问题在此栏填具。  22﹑集装箱号﹕ 如属集装箱运输的﹐应将集装箱数量及每个集装箱的号码在此填具。  23﹑随附单据﹕ 填具随本报单递交的单据名称及份数。  24﹑申报单位(盖章)﹕ 填具办理货物申报手续的单位全称﹐并加盖印章。报关员的姓名﹑报关员证的号码﹑联络 *** 号码也应一并填具。  25﹑申报日期﹕填具向海关申报的日期。  

海关报关单编号规则


  前边楼主说的都对  就拿4213 2012 1 13 7004609 这个编号来说:  4213 为申报地 海关编号  2012 为申报的公立年份  1 表示进口  后边的9位是 海关的编码  其中前两位 即 13 为申报地海关编号的最后两位,也就是4213中的 13.  后7位 是顺序编号。并没有明确指出 后9位编号中的第三位 数字 为年份编号。  比如我们地区报关单编号  4301 2015 0 01 0033722  最后9位编号中的第三位是为0,这都是海关顺序编号,没有固定含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公货物报关单的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维护报关秩序,提高报关质量,规范报关员报关行为,保证通关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海关注册登记,持有报关员证件的报关员。  第三条 海关对出现报关单填制不规范、报关行为不规范,以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或者有走私行为未被海关暂停执业、撤销报关从业资格的报关员予以记分、考核。  第四条 海关对报关员实施记分考核应当遵循责任明确原则,对差错及差错责任界定不清的不予记分。  第五条 海关企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的职能指导、日常监督管理以及相关协调工作。  海关通关业务现场及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执行记分工作。  记分的行政行为应当以各级海关名义作出。  第六条 海关对报关员的记分考核,依据其报关单填制不规范、报关行为不规范的程度和行为性质,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分、2分、5分、10分、20分、30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1分:  (一)电子数据报关单的有关项目填写不规范,海关退回责令更正的;  (二)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为报关员原因造成申报差错,报关单位向海关要求修改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经海关同意修改,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  (三)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加盖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印章或者使用印章不规范的;  (四)未按照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签名盖章或者由其他人代表签名盖章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2分:  (一)在海关签印放行前,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撤销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经海关同意撤销,但未对国家贸易管制政策的实施、税费征收及海关统计指标等造成危害的;  (二)海关人员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时,要求报关员向海关解释、说明情况、补充材料或者要求提交货物样品等有关内容的,海关告知后报关员拒不解释、说明、补充材料或者拒不提供货物样品等有关内容,导致海关退回报关单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5分:  (一)报关员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者“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没有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 *** 物所在地海关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导致海关撤销报关单的;  (二)在海关签印放行后,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位向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因出口更换舱单除外),经海关同意且不属于走私、偷逃税等违法违规性质的;  (三)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为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下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但影响海关统计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10分:  (一)出借本人报关员证件、借用他人报关员证件或者涂改报关员证件内容的;  (二)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的。  第十一条 因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20分。  第十二条 因为走私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30分。  第十三条 报关员因为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走私行为等其他违法行为,被海关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报关员在海关注册登记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不足1年的,按一个记分周期计算。  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30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但报关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报关单位或者注销手续的,已记分值在该记分周期内不予以消除。  第十五条 报关员报关时在同一次报为行为的不同通关环节,或者在非同一次报关行为中出现多次需要记分情况的,应当分别计算,并累加分值。但对于同一通关环节一次性出现多个填制不规范项目的,只按照1次记分,不累加分值。  第十六条 报关员被海关行政处罚需要记分的,处罚决定生效后予以记分。  第十七条 海关人员在记分时,应当将记分原因和记分分值以电子或者纸质告知单的形式告知报关员。  海关应当向社会公布报关员记分情况的查询方式。  报关员应当主动查询自己的记分情况。  第十八条 报关员对记分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电子或纸质告知单之日起7 日内向作出该记分行政行为的海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辩;海关应当在接到申辩申请7 日内作出答复,对记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报关员对答复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海关中止其报关员证效力,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报关员应当参加注册登记地海关的报关业务岗位考核,经岗位考核合格之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条 岗位考核由直属海关或者直属海关委托的单位负责组织。  第二十一条 各海关应当结合本关实际,适时或者定期举办岗位考核。每次岗位考核间隔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二十二条 对需要参加岗位考核的报关员,海关应当提前通知岗位考核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  第二十三条 记分已达30分的报关员应当按照海关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岗位考核。  报关员记分已达30分,拒不参加考核的,直属海关可以将报关员的姓名及所在单位等情况对外公告。  第二十四条 岗位考核内容为海关法律、行政法规、报关单填制规范及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五条 报关员经岗位考核合格的, 可以向注册登记地海关申请将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应当继续参加下一次考核。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记分项目均在《报关员记分对照表》(见附件)中列明,《报关员记分对照表》由海关总署统一制定,并对外发布。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 1月 1日起施行。  附件  报关员记分对照表  顺序号  记分描述 备注  一、下列项目退单记1分,结关前改单记1分,结关后改单记5分,结关前删单记2分,结关后删单记5分:  01  进出口标志错误  02  进出口岸标志错误  03  装货港或目的港标志错误  04  运输工具及代码标志错误  05  提单或运单号标志错误  06  运输方式错误  07  企业性质错误  08  经营单位编号错误  09  收发货人地区错误  10  申报单位名称标志错误  11  合同号错误  12  征税比错误  13  起运地错误  14  贸易方式错误  15  集装箱个数标志错误  16  统计逻辑检查标志错误  17  征税逻辑检查标志错误  18  征免税性质标志错误  19  成交方式错误  20  结汇方式错误  21  运费错误  22  杂费错误  23  保险费错误  24  件数数量错误  25  毛重数量错误  26  净重数量错误  27  包装种类标志错误  28  许可证编号错误  29  海关监管的其他证件代码错误  30  合同手册备案号错误  31  减免税表备案号错误  32  许可证备案号错误  33  批文号错误  34  进出口日期错误  35  申报日期错误  36  商品项数错误  37  电子帐册成品版本号错误  38  抵押金错误  39  商品序号错误  40  商品编号错误  41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错误  42  原产地与消费地错误  43  商品项目序号错误  44  申报数量错误  45  申报计量单位错误  46  申报数量与法定数量关系错误  47  法定数量错误  48  第二数量错误  49  申报单价审核标志错误  50  成交币制错误  51  成交总价错误  52  用途标志错误  53  征减免税方式错误  54  税费标记错误  55  电子帐册标记错误  56  报关单与电子监管证件不符  二、下列项目按次记分:  57  未加盖报关专用章及其他印章,或者使用印章不规范的,记1分  58  未按规定在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上签名盖章或由其他人代表签名盖章的,记1分  59  拒不解释、说明或补充材料,导致海关退单的记2分  60  自报关单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不递交书面单证并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记5分  61  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但影响海关统计的,记5分  62  将报关员证件出借使用或借用他人报关员证件或涂改报关员证件内容的,记10分  63  在海关签印放行后,海关发现因报关员填制报关单不规范,报关单币值或者价格填报与实际不符,且两者差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数量与实际不符,且有四位数以上差值,经海关确认不属伪报,但影响海关统计的,记10分  64  因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海关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20分  65  因为走私行为被海关予以行政处罚,但未被海关暂停执业、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记30分  

一张报关单 有多个7证号 应该怎么填?


  根据报关单填制规范,一般情况下同一批进出口货物应填制一份进出口报关单,但如有以下情况应分单填报:  (1) 报关单以下栏目内容不同的:备案号、贸易方式(监管方式)、运输工具名称、提运单号、征免性质、诃可证号;  (2) 进料转内销时因已缴的台帐保证金不足以转税时,应将转税料件和补税料件分单填报。  (3) 其他特殊情况海关认为应分单填报的  

请问如何填写报关单和核销单,有什么要注意的吗?还有和货代打交道的流程。


  核销单是不需要填写的,主要是报关单  报关单上几个比较重要的地方,经营单位的十位数编码一定要有,另外成交方式和结汇方式,如果成交方式是FOB,运保费就不需要填写  其他什么毛件体,品名和规格型号这些装箱单和发票都有,你们填不填写都可以  资料送 *** 代公司之前,他们都会审单,货代如果需要什么要求,会及时通知你的  只要双方沟通好就行,其实不用太担心的,说到底外贸还是货代的客户呢,新手慢慢学习就会熟练的   PS: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百度HI我,或者发站内消息  

报关单“备注”的填制规范有哪些


  可以填:唛头,第二个以上的集装箱号,外资企业的委托方,表头部分填制不下的证件名及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