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立其诚提出问题

“修辞立其诚”一般理解为修养问题,实际上其中包含的不仅仅是道德修養的问题,还有动机与效果,形式与内容,主观行为和社会实践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其实“立诚”这一准则把修辞活动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用真话沟通理解,以达到最终的交际目的;二是用浮华之辞蒙骗对方以达到交际的目的。20世纪上半叶,一批崇尚传统和借鉴国外修辞学的学者展开了新旧两派的斗争,这时主要借鉴的是日本和西方先进的修辞学理论,以日本岛村泷太郎的《新美辞学》为代表,该书将“美”视作修辞学的核心概念,于是国内的有些学者认为修辞学就是美辞学,便认为辞格就是修辞学的全部内容,春秋战国时期的纵横家就是很好的例证,这明显偏离了“立诚”的传统含义。

汉语修辞学作为汉文化的一部分,有着不同于西方的文化传统,中国传统的修辞学具有和合会通的人文精神,重视人情、伦理等整体的把握,传统“立诚”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手段。自古以来就重视修辞的社会功能,随着现代语言学流派的不断发展,人们注重思维和认知领域的发展,重视语言如何运用和交际才能具有最大化的社会功能,于是面对“立诚”分出的两个相反的修辞活动,在传统含义的基础上王希杰先生提出了得体性原则,从语用角度出发认为交际活动中有四个世界,得体性原则可以协调之间的关系,他认为用假话去蒙骗别人是对语言的一种负偏离,即言语的失误,只有把负偏离正偏离化才能取得超常的表达效果。而得体指的就是语言材料对语言环境的适应程度,他把得体性原则作为修辞的最高原则,而其他原则是从属于得体性原则的。其实这在古代早已有了萌芽,《论语·卫灵公》指出“子曰:辞达而已矣”。